商会职能
一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确保当地党委、政府的政令在本会畅通;
二、负责商会的全盘工作,按照《中华全国工商联章程》和本会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,有效开展各项工作;
三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,坚持勤俭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,管好、用好会费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
四、加强商会工作的宣传力度,扩大横向联系与交流,密切上下关系,为会员排忧解难,兼顾各方利益,协调会员关系;
五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。
六、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;
七、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八、重视商会自身建设,加强商会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;
九、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议、会长会议决议和落实情况;
十、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以及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。